一、旨揭賽會由本署委請花蓮縣政府辦理,各項競賽日程與比賽地點如下:
(一)羽球:113年7月8日至12日計5天,假花蓮縣立體育館(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)舉行。
(二)桌球:113年7月9日至11日計3天,假花蓮縣立宜昌國中體育館(花蓮縣吉安鄉宜昌1街41號)舉行。
(三)網球:113年7月9日至11日計3天,假花蓮縣立網球場(花蓮市府前路17號)舉行。
二、參賽人員由服務機關學校核予公(差)假,請參與人員自行辦理保險,並確認個人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本活動,若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導致意外發生時,應自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三、賽事官網及報名系統刻正招標作業中,俟發包後另案提供報名網址。
四、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花蓮縣政府承辦人張雅惠小姐,電話:03-8462-860轉350。